生育保险费应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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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51号)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9%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该企业向职工个人征收生育保险费显然违反了国家规定和地方规定,应予以纠正。
(2)生育保险费由企业负担,职工个人不负担。这是生育保险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区别。就本案而言,某服装公司强制女职工个人按月工资的0.3%缴纳生育保险费,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改正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