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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保险将覆盖非京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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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将进行重大调整。参保群体将扩至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非京籍职工也可享受生育保险。而保险待遇随之提高,报销项目范围也将扩大。这是北京2005年出台生育保险规定后的首次调整。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也需在参保上符合一定条件,即: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

  不过由于元旦起保险范围扩大,因此也设有变通措施。元旦起新政实施后,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在9个月后分娩的,则需连续缴费9个月,才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果缴费不足9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

  此次调整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生育津贴才可由生育保险基金补支,否则由单位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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