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保生育险妻子受益
丈夫保生育险
妻子受益
《社会保险法》中明确:全职太太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本报记者王寅
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社会保险法》将于7月1日实施。对此,百姓更为关心的还是哪些条款与自身息息相关,如生育险增加哪些内容,工伤险是否有明确规定。针对《社会保险法》的相关热点条款,记者咨询了吉林启祥律师事务所薛磊律师,薛律师就百姓关心问题做了进一步解释。
丈夫参保生育险妻子能受益
《社会保险法》中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对此,薛律师表示,《社会保险法》给生育保险增加了配偶生育保险待遇保障。这就意味着将来全职太太也可以享受生育报销,老公保育险,老婆也可受益。全职太太亦可享受生育报销。“以前全职太太生孩子都是个人来负担,以后不用了,有国家。”薛律师解释,如果你工作了,参加了生育保险,但是你的太太没有工作,如果生孩子的话,同样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因为生孩子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按照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不过薛律师解释,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两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而全职太太享受的是生育医疗费用,其生育津贴这一块并不包含在内。
据悉,《社会保险法》中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薛律师表示,本条系是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的规定,这是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大突破。其中,缴费年限对于参保人员享受权利至关重要,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应累计计算。而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由于各统筹地区收入水平差距较大,缴费基数差距也较大,如果不分段计算,可能导致不公平或者会导致劳动者选择收入较高的地区退休。
另外,《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薛律师指出,本条系关于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的规定,从法律层面上打通了医疗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的通道,使养老保险能够随着农民工的流动同时转移,这无疑是我国社会保障向科学化、合理化的一大进步。
2009年12月人保部、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问题作了规定。已经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医疗保险关系随同转移,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参保人员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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