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干预分娩定额支付标准:
三级医院由2100元提高至3300元,二级医院由2000元提高至3200元,一级医院由1900元提高至3000元。
剖宫产术支付标准:
剖宫产术合并执行一个定额标准,三级医院4400元,二级医院4200元,一级医院3800元。
按项目付费出血量指标:
住院分娩当次出血量大于500ml(原为800ml)或血小板计数小于8万/mm3(原为5万/mm3)调整为按项目付费。
按限额付费项目:
增加实施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在门诊的检查费,按300元限额标准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按项目付费项目
住院分娩当次按项目支付范围增加产褥期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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