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调整主要是针对支付医疗机构的定额标准,同时首次将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相关门诊检查的费用、住院分娩当次产褥期感染等项目纳入可报销项目。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的调整将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员享受医疗服务的水平,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参保人员如没有签订自费协议(即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外的需求),可实现生孩子不花钱。
解读:市人社局方面透露,目前本市个人生育费用平均为4000元出头,调整标准后,平均每人的医疗待遇水平将增加800元左右,使总额达到每人次约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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