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经办人持参保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开具的外地诊疗证明和“一卡一证一册”到市劳动保险办生育福利处办理。
参加生育保险职工领取生育津贴
办理事项:职工领取生育津贴
办理时间:参保职工分娩或计划内流、引产出院并办理全部结算手续后,于次月1-10日到市劳动保险办生育,福利处办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所需材料:
(1)参保职工本人的“一卡一证一册”、《出生医学证明》。
(2)单位出具的《参保单位申领职工生育津贴证明》。
(3)参保职工本人的工商银行结算户存折。
(4)委托代理人领取的还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文章来源:金投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