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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可享10天“产假” 多数男性不知情执行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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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这是十年前颁布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一项条例。该条例实施10年,记者却发现,很多男性对此都不知情,男性休“产假”也执行得不乐观。
  遇侵权可投诉

  由于工作难找、工作压力大,不少男职工虽然知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是也不愿意为了10天的假期与单位闹翻,甚至导致失业,只能装作无所谓。

  针对这一情况,包头市计生委工作人员表示,男性休护理假要明确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晚育的产妇,其配偶才可以享受10天的护理假;二是必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这一规定不仅维护了男性生育权,同时更是女性生育权提高的表现。

  出现男性难休“产假”的情况,主要是不少企业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不重视。男职工遇到此类侵权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包头市计生委也会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让更多的市民了解自己应该享受的权利。(来源: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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