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30岁的潘某供述,她原来在一社区做计生专干时,认识了一个名叫黎艳的女子,后辞职跟随黎艳一起做“生育保险业务”。经查,清宇咨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即为黎艳的母亲,股东陈某是黎艳的亲戚。诸多线索,均指向黎艳。
然而,黎艳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办公地点和住处也经常更换,警方多次抓捕均未成功。经过一番波折,警方终于在柳州市白沙路一大厦出租房里,将黎抓获。
据黎交代,今年33岁的她是财会专业毕业,曾在单位里当过财务,后辞职“创业”,帮一些公司管理账务,并兼做一些中介业务。2007年,黎艳生小孩后,享受到了生育保险待遇,她见单位帮交的费用很低(每月仅10多元),而从社保部门领到的生育保险金却很高,觉得有利可图,遂萌生了利用孕妇骗取生育保险金的歪念头。她与手下工作人员张某、陈某经过密谋,决定先找几个孕妇试试,将对方挂靠到朋友或自己的公司,以公司员工的名义参保,果然尝到了甜头。于是,三人决定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四处寻找孕妇9名计生专干被拉下水
黎艳、陈某和张某等人先后成立了“柳州市开心家政服务部”、“柳州市刘嫂家政服务公司”、“柳州市宇凡家政服务公司”等多家公司。然后,三人发动亲朋好友,寻找符合条件的怀孕对象:要么没有正式的工作单位,要么没有交过生育保险,要么有单位但没有购买生育保险,且怀孕时间要有时限(孩子出生前6至9个月)。承诺条件也相当诱人:不用交任何费用,由所挂靠的单位帮交,等生下小孩后,就可以得到两三千元的生育保险金。而孕妇们只需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先挂靠到单位或公司,等生小孩后再提供准生证、孩子的出生证、医院发票等手续,即可申领生育保险金。
为帮女儿寻找“财源”,60多岁的刘某某也亲自上阵。一次,她在小区散步时,遇到了一个孕妇,遂极力游说对方到女儿所办的公司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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