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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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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6月1日开始,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将有重大调整,加大对分娩及分娩并发症发生医疗费用的报销力度。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三大类,分别是:产前检查、分娩、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3个月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而原来是1%。据悉,目前南京生育保险的营养费是325元,下月调整后将涨到650元。

  值得提醒的是,参保女职工首次因生育保险就医时,要在医院前台进行生育保险登记,以后每次就医检查时要带社保卡。如果想到外地生孩子必须先到医保中心备案。不登记不备案,发生的费用则不予报销。

  ■提醒

  今年是奥运年,选择在今年生宝宝的女职工也特别多,据统计,今年1~5月份,医保中心已为8020人报销了生宝宝费用。那么下月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后,“准妈妈们”生育该如何就医?

  第一步:生育保险登记

  办理地点:具备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资格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①社会保障卡;②结婚证;③社区居民委会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④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办理流程:由首次建《孕产妇保健册(卡)》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其享受条件及携带材料,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在生育保险系统中进行生育保险登记,并确定2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1家为孕前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早期产前检查的医院(须为登记医院),另1家为孕后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晚期产前检查并分娩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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