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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社局回应生育保险政策调整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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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对生育保险政策做出了调整。外地户籍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后多久可以享受待遇?辞职女职工可以领取丈夫的生育津贴吗?一些适龄网友对这类问题十分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杨菁通过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对网友关注的问题作出回应。

  杨真真(化名)此前在北京一家单位工作,一直参加生育保险。今年她怀孕后由于身体原因从单位离职,生育保险缴费也停止了。最近杨真真听人说起,夫妻任何一方购买生育保险,生育期间的各项费用就可报销。杨真真的丈夫也参加了生育保险,她想知道自己能享受老公的生育保险吗?

  杨菁介绍,根据北京有关生育保险的规定,目前生育保险是按照参保主体享受相应的生育待遇,因此男职工对应的待遇只有晚育奖励假对应的生育津贴。

  杨真真由于怀孕期间已经辞职了,而由于生育保险的参保交费主体是单位,辞职后没有了参保交费主体,所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也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同时,杨菁强调,单位必须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另一方面,缴纳生育保险是雇主的责任,不能男女有别,这样有利于男女职工平等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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