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后的围产期检查费、医疗费实行对女职工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定额补贴办法,4个月以内的标准为90元;4个月以上的标准为180元。
职工计划生育医疗费实行对女职工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定额补贴办法,补贴标准为:实施长效节育手术的标准为1500元;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标准为120元;实施复通手术的标准为2000元;中止妊娠(流产)的标准妊娠12周以内的为200元,妊娠13周到27周的标准为1000元,妊娠28周以上的为1500元,今后随着医疗费的变化定期调整。
(新民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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