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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报销生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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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范围的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在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医保窗口申请报销(在市局参保的在生育保险和统筹医疗处报销):

  5、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6、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7、深圳市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产前检查、分娩、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原件;

  8、所属参保单位证明(说明参保人在职,同意其异地分娩)原件;

  9、住院发票原件;

  10、加盖医院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医院病案室复印)(住院病历包括出院记录、入院记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手术记录、分娩记录)。以上均需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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