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午11时许,记者又来到青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访到分管生育保险缴纳的该局副局长罗雪燕。罗副局长解释了两个原因,一是生育保险的缴纳要以今年的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来计算,开始一直在等今年的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具体数目出来。其二,人社局是将全区事业单位职工的生育险和失业险一同报区财政局申请办理,可区财政局提出异议,既然事业单位职工属于财政拨款,就不存在失业,所以可以不缴纳失业险,因为这个异议,双方又进行协商和调整,所以耽误了时间。
“不过,今年之内一定会办理生育保险。”罗副局长肯定地表示。“如果现在有职工生育,但你们又没有为他们办理好生育险,那么职工的损失怎么办?”记者问道。“你也知道,机关办事有时会有滞后性,对缴费滞后的可以采取手工结算的办法。”罗副局长如是说。
人保部:单位不缴生育险要受罚
昨日,记者致电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就生育保险未缴纳是否要处罚一事进行了咨询,该司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道,生育保险是2012年1月1日起规定要普遍实行的,是必须缴纳的“五险”之一,如果单位拖欠生育险要交纳滞纳金。如果单位不交的话,当事人可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仲裁委员会将根据投诉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