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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怎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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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有些什么?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男职工

  1、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注:生育保险津贴:

  办理时间为: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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