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将药费单据中的各项归到上述七类中,累加计算出金额。
(2)为保证费用报销顺利不返工,请认真核算金额,准确填写。
(3)药费单据按时间顺序依次排好,附在手工申报表后。
8.付费项目及后面栏均不填。
(三)报送材料
备齐(一)、(二)的材料后于每周三工作时间交到人事处。
二、领取生育津贴
(一)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4.《结婚证》或《离婚证》
5.身份证
6.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二)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一式两份,请每周三工作时间来人事处领取)
信息登记表填写方法:
1.按表下方“填表说明”如实填写
2.女方生育当月年满24周岁且为第一胎,即可申领晚育津贴。
3.申请单位联系电话:89229066
4.申请单位邮编:102602
5.申请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榆祥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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