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销生育保险?
银川市民张先生说妻子所在的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现在妻子已经荣升新妈妈,他询问:该如何报销生育保险?
银川丽人妇产医院医务科马振侠主任介绍,用人单位从参加医疗保险的下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自参保等待期(6个月)满后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⑵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据马振侠介绍,2011年,银川市打破过去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按项目付费的模式,建立了“按人头包干付费”机制,并以谈判形式确定了各级医疗机构的结算标准。根据银川市出台的《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医疗费、终止妊娠医疗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及因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治疗费,均实行按人头包干结算。具体为:女职工的产前检查费按每人400元包干给女职工;女职工生育的三级医疗机构只能收取3900元住院医疗费,市二级医疗机构收取2900元,县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取1900元,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收取600元。
银川市还规定,允许定点医疗机构对人头包干中参保职工个人应付的部分进行减免,银川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实行按季度预付制度;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实现完全化的即时结算。参保职工向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包干付费以外的特需服务,经本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后,发生的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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