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可在12月23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发表意见。
女职工劳动保护新旧“规定”比较
【产假】
现行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征求意见稿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流产假期】
现行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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