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一份由15位国内法学、人口学学者联名签署的修法建议书,正式寄送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该修法意见书请求立法者全面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对公民生育权的限制,废止生育审批制度,废止社会抚养费制度。
这份建议书还要求立法机构明确生育权为基本人权、调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立法宗旨等。该建议书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人口学者李建新、经济学博士、携程旅游网董事长梁建章等五人发起,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的十位学者副署签名。
这些学者认为,2004年,中国《宪法》修正案已明确提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且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中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时机已成熟。
依照目前政策,生二胎要符合以下规定!
1.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5.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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