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重症孕产妇报销比例提高5%
目前,我省筛选出了高危重症孕产妇病种分类,包括产后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宫破裂等16个种类。凡参加新农合的高危重症孕产妇在县域内住院分娩,可在现有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
同时,非医学指证的剖宫产手术被严格控制。该比例暂定为: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不超过35%,其他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含城区具备资质的民营医院)不超过30%,中心卫生院不超过25%,一般乡镇卫生院按照规定不允许开展剖宫产手术。凡超过以上比例的部分,其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报销,由医疗保健机构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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