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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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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和自由职业者,除离退休人员外,都要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除支付原来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外,还将支付计划生育手术费、男职工非城镇人口或城镇无业人员配偶的生育补贴,以及由生育引起的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

  享受条件连续足额参保12个月

  新《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就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据介绍,如果按照原来的政策,必须连续参保24个月才能享受待遇,新政策放宽了这一条件。其中,参加省级养老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在初次参加成都市生育保险时,其参加该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年限视为生育保险的参保年限;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初次参加该市生育保险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视为生育保险参保年限;市级统筹区域外的生育保险关系转入该市,其转入前生育保险缴费年限与转入后的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连续未间断,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模拟算账你可以领多少生育费

  假如李女士的单位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李女士妊娠满7个月后剖腹产,则应该领取的生育待遇为: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12个月缴费工资总额÷365×90+定额医疗费=2000(元)×12(月)÷365×90(日)+3000(元)=5917.8+3000=8917.8元

  应特别注意的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应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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