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武汉市生育保险有哪些报销范围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生育保险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有: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产前一个月的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生育医疗费用,这是定额支付的,标准按当地规定。以下是关于武汉市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其中还涉及到生育险的特点,生育险待遇等。

  一、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何时开始实施?

  答:《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06年12月10日起正式实施。凡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单位,其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都可按《办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生育保险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一)生育保险的对象包括男职工和女职工,但主要是女职工;

  (二)待遇享受条件与计划生育政策紧密联系;

  (三)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

  (四)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

  (五)产假有固定要求;

  (六)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性。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