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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育保险政策——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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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育保险办法意见稿明确,生育保险将不再仅限于当地城镇企业职工,而是覆盖所有职工人群。若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其生育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考虑到企业负担,办法还特别提出,将生育保险费率降低一半。
  人社部特别提出,为有效控制企业的缴费负担,地方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如果超过0.5%,要报人社部备案。

  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专员林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率为0.8%,今年北京市生育保险扩面后,企业的生育保险支出加大。如果人社部的该意见稿最终能够通过,费率能够有所调整,企业的负担将会有所减轻。

  落地:北京生育保险已覆盖非京籍

  从今年元旦起,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已作出调整,将非京籍职工纳入了生育保险范围。

  2005年北京市出台《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该政策规定的生育保险只覆盖北京户籍的城镇职工。按照北京市人社局预计,今年政策调整后,生育保险有望扩大受益群体400万人。最终参保人数会达到800万人的规模,基本覆盖北京市用人单位职工。

  按北京公布的政策,非京籍职工等人群纳入生育险后,参保缴费与本市职工一样。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按月缴纳,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个人则不用缴费。

  此前,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并不属于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政策调整后,也可参加生育保险。

  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2011年1至10月份,北京市人均生育待遇支出2.7万元。其中人均生育津贴2.1万元,人均生育医疗费用0.6万元。这意味着,如果按照这个数据,参加生育保险,人均有望享受到2.7万元的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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