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标准为顺产1500元,难产2300元,剖宫产3000元,妊娠合并症3800元,多胎妊娠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增加其基本费用的10%。生育保险基金承担在分娩期间所必须的且在"三个目录"内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药费和住院费(包括基本医疗所必须的床位费、护理费、麻醉费、治疗费和材料费。)
我市目前共有13家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分别为妇儿医院、中心医院、中医院、二院、三院、鞍钢总医院、双山医院、中国医大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长大医院,以及立山区人民医院、灵山医院、德馨医院和金普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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