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全省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0%以上,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全面建立并可报销产前检查费……昨天下午,记者从江苏省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江苏今年将提高医疗保险、生育待遇保障水平,更加有效地保障参保人员病有所医、生有所保。
职工医保自付比例不超20%
去年底,江苏城镇医疗保障参保总人数达到3031万人,今年覆盖面还将扩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励阳说,今年报销水平也会提高。根据目标计划,2010年,全省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达80%以上。这意味着,今年职工医保的个人医疗费规定范围内的部分要控制在20%以内。
所谓“规定范围内”,是指一个参保人员使用的药品、器材、服务项目等,都是医保目录内的,如果超出了就要自掏腰包。比如,职工医保参保人丁先生住院花了1万元,有8000元的药品、器材、服务项目属于医保目录内的,那么,这块的报销比例今年要达80%以上,即报销不能少于6400元。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全面推开
目前,国家居民医保政策主要是保住院和门诊大病,不设个人账户,所以看个头疼发烧、拉肚子之类的门诊小病,费用只能“兼顾”。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在这方面有所突破,自去年便开始推行门诊统筹试点工作,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门诊费用“个人包干”,即每年划出几十元进入个人账户,可以用于门诊所有花费,但用完就没有了;一种是实行“门诊统筹”,即每人划出一部分钱,拨到社区医疗机构,去社区看病时,不限病种,按比例报销一部分,这一点跟职工医保看病报销类似。
陈励阳表示,今年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应达到60%。
另外,对于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陈励阳说,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办法,实行统筹共济的方式有效解决职工门诊医药费用负担过重问题。比如镇江率先在全国出台新政,参保人员可用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为自己或家人缴纳保费、支付医疗费用、抵冲个人支付、参加健康维护“套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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