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期,南京市将对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做出调整,包括提高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保底额、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预计职工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能够由去年的82.3%提高到83%,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能够由71.5%提高到73%。据了解,该项政策调整将从6月1日起实施。
提高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保底额
参加城镇医保的人员,每人都有一个个人账户,每月都会有一笔钱划入该账户。这笔钱可用于支付门诊、药店买药,以及住院等费用中个人承担的部分。
近期,南京将提高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的保底额,其中,对于70周岁及以下退休(职)人员个人账户月划账额低于90元的,其差额部分由统筹基金补足到90元/月(含按规定应由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救助费,下同);70周岁以上至80周岁个人账户月划账额低于120元的,其差额部分由统筹基金补足到120元/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提高
我们经常看到三级医院人满为患,社区医院却无人问津。为了鼓励大家到社区医院等小医院看病,此次,南京将提高参保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在一级、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由85%、80%调整为90%、85%,而三级医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仍为65%。
另外,居民生育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也都有所提高。根据新的政策,居民到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基金支付比例由85%调整为90%;到二级医疗机构分娩的,基金支付比例由80%调整为85%;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基金支付比例由65%调整为75%。
高校门诊包干经费提高
提高大学生门诊包干经费标准,加强高校门诊包干经费的使用管理。门诊包干经费由原60元/年·人调整为70元/年·人,同时要求各高校要完善使用管理办法,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并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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