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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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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育女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生育当月,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而补缴的生育保险费,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的缴费月份之内),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五)、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

  四、待遇申领时间:由于缴费数据延迟,生育事实发生后的次月20日起,方可办理申领手续;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五、市区分工:市属企业职工请到市社保中心申领,区属企业职工请到各区社保中心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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