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市外产前检查、分娩住院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凭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医保机构报销:
1、医疗卡复印件(验原件);
问:我有交医疗和生育但是没有办卡的这个可以否?
答:没有办医疗卡(也就是社保卡)是不可以享受相应待遇的。如果卡在办理过程当中发生的产检或分娩费用需要到社保机构办理一个“参保回执”。不过我们一般会建议其拿着社保卡去就医。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有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的深圳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中、工、农、建)复印件(验原件);
4、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5、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产前检查、分娩、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原件;
问:不知道这个计划生育证明是什么,如果是生育的话是不是就是产前检查的原件呢
答:计划生育证明是需要到居住地居委会或者是街道办办理的,没有这个也不能享受相应待遇。
7、单位证明(在职参保人)原件;
8、医院证明(电脑故障)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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