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情况,佛山市社保局回应称,与符合过渡期生育津贴申领情况不同,符合追溯期津贴领取时间可放宽至3个月内。即便如此,首批生育津贴6月6日才正式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中,比规定“迟到”了几天。
事件:职工生育津贴迟迟未领到
家住南海的陈女士是大沥某布料染制加工厂的职工,去年7月生下一子。得知佛山职工能领生育津贴,她4月1日向工厂申请办理,4月底从南海区社保局领到受理回执,经计算她可领生育津贴为3000多元。对于何时能领到津贴,陈女士说,工作人员告知她“按照国家服务指南是次月月底前可以到账”。不过,到5月末,陈女士仍未能从公司处领到社保部门划入的生育津贴。随后,陈女士致电佛山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回复称,“资金比较大,大约需要3个月时间”;她又致电南海区社保部门,却被告知“发放系统出现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账”。对此,陈女士称究竟能否领到津贴,她心里也没有底。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正式施行,其中,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为生育保险待遇追溯期。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生育保险待遇过渡期。陈女士去年7月产子,符合追溯期时间要求。另外,在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指南的办理流程显示,生育津贴被受理后次月月底前将其划入参保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内。按照陈女士4月份办理的时间计算,5月底前她已可以领到津贴。但迟迟也未见踪影,更被有关工作人员告知申领没有具体时间表。
回应:领取时间可放宽至3个月内
究竟是什么原因致陈女士无法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生育津贴?佛山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与符合过渡期生育津贴申领情况不同,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在追溯期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津贴领取时间可放宽至3个月内。该负责人表示,这是根据佛人社(2013)8号文规定的,参保单位办理待遇追溯有关手续后,社保经办机构将在3个月内支付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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