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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生育津贴如何才能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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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贵阳市内凡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下,于今年1月1日以后生育小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产假或休假的,市医保中心将对参保职工审核发放生育保险津贴。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若不满6个月生育的,生育津贴由单位给予支付。

  申请计划生育津贴需提供: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疾病证明书(证明何时在医院做何种计生手术,加盖医院疾病证明章);计划生育手术发票复印件;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休假起止日期);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非在职在编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的,需在单位证明中说明该参保女职工“非在职在编”;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查。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及单位缴费基数如何确认?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乘以产(休)假天数计发。

  参保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成立不满1年的,按照单位成立之日起至发放生育津贴前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职工人数作为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指参保单位上一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生育津贴发放后出现单位缴费基数调整的,不再对生育津贴待遇进行补发。

  ★领取生育津贴可否医疗报销?

  符合条件的女职工除了可领取生育津贴外,还可以正常报销生产时所需的医疗费用。但必须是今年1月1日后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才可领取生育津贴,否则只能报销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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