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生育保险需要的手续
【山西省医保中心】
1、生育医疗费
本地生育者:出生证明、产前检查费票据;
异地生育者:所住医院收费类别证明、出院证明、出院发票、医疗费用明细单、《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计划生育费
门诊计生(指人流、上环、取环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医疗费用明细单、票据。
住院计生(指人流、取环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医疗费用明细单、票据。
如职工在外地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交急诊、急救证明或因公出差的相关证明(已在中心备案的除外)。
报销的时间限制:顺产半年内申报资料;剖宫产八个月内申报资料;人流、上(取)环三个月内申报资料。当年双月的1—5日提交资料。审核后,于单月的16—25日上午凭回执办理。
【太原市医保中心】
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报销需要携带的材料
(1)采取顺产、助产或剖宫产方式分娩的: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单;享受6个月生育津贴者还需带《独生子女证》和长效节育证。
(2)流产或引产的:生育服务证、医疗诊断证明、长效节育证、医疗费用结算单据或门诊发票。
2、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需要携带的材料
(1)采取顺产、助产或剖宫产方式分娩的: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证明(存档材料)、医疗费用结算单(存档材料)、配偶的未就业证明(存档材料)。
(2)流产或引产的: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存档材料)、医疗费用结算单据或门诊发票(存档材料)、配偶的未就业证明(存档材料)。
办结时限:产后9个月内。每月10日—20日之间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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