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银联借记卡(不支持信用卡);
2、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对应的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3、自然流产未行刮宫术的,须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书;
4、实施免费人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须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
5、《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由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领流程:
(一)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http://www.xm12333.com),下载《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计划内生育证明》、《委托书》,按要求填写及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
(二)上述所需材料要求备齐后,提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市属企业职工及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请到市社保中心申领,区属企业职工及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请到所属区社保中心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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