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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辞职不能享受生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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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缴费多长时间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工作单位换了,影不影响报销生育费?”“以前中断过缴费,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自上期“问医保”栏目报道了有关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以来,“问医保”收到很多市民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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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生二胎的女职工

  仍有基础产假和生育费报销待遇

  根据政策规定,响应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号召的参保职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增加60天产假,男职工有15天护理假。这与参保职工本人是不是独生子女没有关系,只要本人自愿生育一个孩子就享受该待遇。有市民问,如果符合生育第二胎的条件,而且想要第二胎,生育待遇有没有变化?“问医保”告诉您,有变化。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么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男职工需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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