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
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为: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是多少?
答:2009年起生产或流产的生育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按2892元计发。
生育妇女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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