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流程
符合下列条件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职工所在企业参加了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2、本人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即持有计划生育准生证)。
列入统筹范围的生育保险待遇有:
1、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2、生育期间的医疗待遇。包括住院费、药品费、手术费、治疗费。
3、生育死亡遗属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女职工在生育医疗终结后,携带本人的有关证明,到所在企业劳资部门填写《太原市职工生育保险金付款凭证》(一式四联),由劳资部门审核签章,并负责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审批手续(生育职工及其家属也可直接到保险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在太原市劳动保险公司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凭审核后的《付款凭证》第一联和第三联到市工商银行金厦储蓄所(新建路264号金融大厦旁)直接领取现金或存款折。凭此存款折在工商银行所属的90个联网储蓄所可随时领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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