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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育保险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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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福州市生育保险如何办理?待生育后3个月到2年内可由您现企业的经办人员带齐相关材料到福州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审核生育保险待遇相关手续。
  (三)符合二胎生育政策,申领二胎生育保险待遇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

  1、夫妻均为独生子女的,提供双方的独生子女证件;

  2、夫妻均为农村户口的,提供双方户籍簿(户籍簿没有明确农业户口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镇政府出具的农业户口性质证明);

  3、离异再婚的,提供离异一方的《离婚证》。

  (四)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手续的企业,在提供上述相关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办理生育待遇报销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2、办理生育待遇报销当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工伤生育或养老)或《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工伤生育或养老);

  3、工伤生育保险欠款补缴的凭证。

  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每月6日至23日受理生育保险支付审核手续,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市劳动保障大厦4楼工伤生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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