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济南某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现调动到烟台企业工作,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且没有间断,是否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隋玉娟咨询说。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省内跨统筹地区调动工作的,若能提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生育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载明生育保险缴费起止日期,并可与现参保企业缴费接续,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