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九成可报
根据《条例》,参保人在全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90%记账,个人只需自付10%。
在生育津贴上,《条例》规定,按月支付生育津贴的标准为参保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其所在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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