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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生育险政策:女职工产假增至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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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生育险新政,按照国家规定,将生育保险产假天数自原来的90天增加为98天,自今年4月28日起开始执行。
  领生育费用可在京开证明

  据了解,在申领生育相关待遇时,北京市参保职工需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埠户籍职工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新政同时规定,今日起参保职工可以到北京市居住地(或本人单位在北京市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专用联系单》。

  同时,外地户籍参保男职工也可以单方办理《专用联系单》,享受30天的晚育奖励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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