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津贴计发方式可按月发放
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完善生育津贴计发方式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3年6月起,用人单位不论按以上的哪种方式申领生育津贴,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都应当视同职工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产假工资(生育津贴),不能等申领了生育津贴后才发放给职工。
广州市医保局开通互动平台,上网解答生育保险问题
广州市民只需登录“广州医保管理网”,选择自己所在的区(县级市),再输入自己的姓名、身份证以及联系电话,便能提交咨询问题。咨询服务除医保外,还包括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业务。该平台将有100多名专业志愿者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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