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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外流产列入保险 杭州职工生育保险出台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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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浙江频道12月15日 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将有新标准。记者昨天从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由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和人事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的意见》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计划外流产、带环、取环等首次列入生育保险范围。
  同时,在计划生育的相关手术费方面,《意见》也给出了新的规定。职工实行计划生育实施节育技术服务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所需的手术费用,按下列标准支付。其中,放置宫内节育环的45元;取出宫内节育环的65元;皮下埋植术100元;取出皮下埋植术55元;妊娠门诊人工流产术(10周内)100元;妊娠住院人工流产、引产术(10周以上)450元;药物流产200元。以上标准已包括床位费和所有手术费用,即含术前的常规检查费,术中的手术费和材料费,术后的常规用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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