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的月份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4.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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