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被踢出了新政策范畴,仅禅城区,受到新政策对于人群限制影响的预计就达到五万人。“不同人群的待遇差别太大了!”上周,不少职工纷纷打社保部分的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和反映:“这就等于说新政策规定的待遇,只有参保职工才能享受。”
按照佛山市此次出台的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的失业人员和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等人群不能享受新政策。据佛山市社保部门负责人介绍,因为新规中各项费用的支付主体是企业,职工本人不需要出钱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只有在岗职工能够适用这一政策。
这就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和办理伤残手续的工伤职工,今后也不能参加生育保险,而只能享受“老政策”规定的顺产三千元或者剖宫产五千元的一次性补贴。而这部分补贴由职工医保基金给予支付。
今后,生孩子的保险待遇要拉开很大差距了?针对众多参保人关注的这一焦点问题,有社保部门负责人坦陈:“这部分人群的待遇将受到一些影响,生育保险待遇的差距确实会拉开。”
一个事实是,从实施禅城区居民医保以来,每个社保年度,从居民医保中领取生育补贴的人群明显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以2008年第一个社保年度为例,当年有500多人领取了该补贴,但这一数据到2011至2012社保年度,已经减少为360多人。这就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选择进入“大社保”也就是城镇职工医保。但此次新政策出台后,这类参保人只能享受“老政策”,即获得一次性定额补贴。
此外,根据《社保法》的相关规定,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补贴也要纳入保障范围。此次佛山生育保险新政规定,这部分人要按照现行居民住院医保生育补贴一次性给予600元、1000元的规定实施,补贴由市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在参保人申报时,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又按参保职工分娩时间段划分为三个时期:2011年7月1日(含)至2012年12月31日(含)分娩的为生育保险待遇追溯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为生育保险待遇过渡期,在此时间段内分娩的参保职工补贴办法按照《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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