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7月1日正式实施
■新快报记者文安通讯员张祥梁嘉敏
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营养补助费……职工不缴一分钱,也能安享生育全保险!新快报记者昨日从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简称《规定》)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广东“生育待遇”将位列全国第一。
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用缴
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等。
《规定》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扩大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规定》涵盖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男职工假期津贴。据悉,以上待遇除医疗费基金全包外,其余项目如何支付由各统筹地区政府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决定。省劳保厅副厅长林王平认为,如此设计既保证了参保人的基本待遇,又顾及了各地经济状况的差异,更符合实际也更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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