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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生育保险新政有望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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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上午,东莞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将在全市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背景、覆盖范围、缴费费率、待遇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发布。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全省最低

  在缴费方面,新政还明确了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义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由村社区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生育保险费由财政负担。而职工或城乡居民,个人无需缴纳。

  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生育保缴费费率定为1%。但考虑到我市经济运行状况,《生育保险规定》实施初期,我市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暂下调0。54个百分点,实际按0。46%征缴生育保险费。市社保局介绍,目前全省大部分地区的缴费比例在0。5%至1%之间,相比而言东莞的缴费比例在全省处于最低水平。

  目前,市社保局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生育保险经办操作规程等配套文件,并对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和调试等。针对参保人往大医院挤着生育的现象,该局今后还将通过相关办法来调节医疗资源配置。

  张亚林表示,该局将进一步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并报请上级批准后争取尽快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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