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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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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京市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生育保险待遇包括: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2、分娩医疗费用;3、生育并发症;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5、一次性营养补助费;6、生育津贴;7、妇科专项检查。
  产前检查费用达到或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报销。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输卵管、输精管绝育及复通术除外),按分娩方式、手术类型及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级别予以定额报销。产前、产后发生“22个常见并发症病种表”所列并发症住院的费用,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费用达到或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费用不足定额的按实报销。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3、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报销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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