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参加了
社会保险,但因种种原因实际上未享受任何生育福利。产检费用全部自费者在所有受访者中占到80.8%,通过城镇职工
生育保险报销产检费用者为9.6%。”这是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总工会在对农民工生育保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时获得的一组数据。
生育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的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主要覆盖城镇各类企业,筹资模式主要为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福建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张红璇介绍,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
津贴和生育期间的医疗费。其宗旨在于通过由国家和社会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以体现国家和社会给与生育女性在这一特殊时期的支持和爱护。
现状——知晓度低,受益面小
“我不知道生孩子的费用还能报销,把发票也都弄丢了!”在龙岩务工的农民工林梅告诉记者。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对当前的生育福利政策知晓度不高。这与厦门市总工会女职工部的一项调查相印证,该调查发现,已生育女职工没有领取生育津贴和生活补助的占37%。
为了解生育保险实施状况,评估现行政策对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影响,福建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和厦门大学[微博]法学院联合组成课题组,重点调查了解生育保险法规政策的实施效果、生育保险政策对职工权益的保障效果等问题。
调查显示,福建省各统筹地区对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存在较大差异,有些地方实行实报实销;有些按医院等级在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有些实行包干管理。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同样不统一,不少地区由企业代为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