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生育保险报销
可到社保分局
记者昨天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获悉,3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待遇有所变化,各社保分局也可受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业务。具体包括生育保险业务咨询、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人员的产前登记、2014年1月1日后生育人员资料的受理、农民工生育补助金的申报。
市社保局办事大厅生育保险待遇处也可受理上述业务。该处还可受理2013年12月31日前生育人员报销资料。需要提醒的是,生育保险待遇报销业务除每季度末最后10天外,平时工作日均可受理。
各分局地址
中原分局
伊河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二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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