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方面,首先,商业生育保险应更多重视女性怀孕生产过程的意外风险。当今社会,女性怀孕生产的时间普遍推迟,在“单独两孩”政策下,高龄产妇人数将会扩张,怀孕导致的风险也会加大。针对孕妇意外事故而设计的生育保险,可以在社保基础上为孕妇家庭提供更多保障。其次,商业生育保险需要提高新生儿的保护力度。商业生育保险可以将新生儿的相关保险作为附加险种,为先天性新生儿疾病等进行一次性给付。许多家庭会在新生儿出生一段时期后为其单独购买意外险、
医疗险、少儿
重大疾病保险等,在出生与购买保障之间会产生一段空白时期,但作为附加的新生儿保险恰好可以为这段时期的意外风险提供保障。
保险费率方面,保险公司务必对费率分层,针对保障风险等级的高低制定相应的保费,以减少逆向选择。另外,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经营健康险的优势,对购买生育保险的客户提供健康管理、温馨提示以及营养咨询等附加服务,打造更具人性化的商业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