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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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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女参保人员因病理原因流产,持就医证卡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标准结付,不享受围产保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贴。市社保中心在结付定点医疗机构定额费用的次月,按以下标准向用人单位拨付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5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一)在市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备齐相关资料到生育保险和统筹医疗处(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社保大厦1522房)办理报销,在各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到其参保所在分局办理报销;

  (二)市局或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三)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核;

  (四)逐级审核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报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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