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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报销生育保险与生育津贴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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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天津市生育保险金办理手续如下
  ⑴《医疗保险证》原件;

  ⑵《住院证》原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⑶流产(或引产)住院术前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

  ⑷妊娠登记表(参保人员留存联);

  ⑸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生育待遇手续:

  一、准备材料:

  (一)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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